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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本市116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校本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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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申請資格:115學年度就讀本市國中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
  • 書面審查申請時間:116年2月22日(一)至116年2月23日(二),至基隆市資優中心(設於建德國小)現場申請。
  • 測驗方式初選通過內容及標準: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該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三以上者。經本市鑑輔會核定之身心障礙學生、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及新住民身分之學生,其各科定期評量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八十五以上者。
  • 複選申請時間為116年2月20日(六)至116年3月5日(五)16點止。
  • 複選施測為116年3月27日(星期六)。
  • 如欲了解本市資優教育相關問題請洽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址:https://krcgt.kl.edu.tw/,電話:2433-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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