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邊欄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
:::
:::
公告主旨 加強各機關網通設備及IoT設備對外連結之資安管理
點閱次數 83
公告內容

為加強各機關網通設備及IoT設備對外連結之資安管理,請依說明辦理,並轉知所屬機關(構),請查照。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11條第2項及附表十規定辦理。為降低機關(構)網通設備及IoT設備因管理介面直接開
放網際網路存取,或存在未修補之已知漏洞,而遭駭侵利用作為入侵管道之風險,爰請各機關(構)辦理下列事項,以強化整體資安防護。

 

全面盤點對外IP位址、網域名稱及開放之通訊埠與服務,建立前揭資產清冊並指定管理權責;盤點範圍應涵
蓋網通設備(如路由器、防火牆、VPN設備等)及IoT設備(如網路攝影機、網路儲存設備、印表機、環境監
控設備、門禁系統、差勤設備等),並應自網際網路側檢視自身對外可見情形,確認無非預期暴露之設備或服
務。


網通及IoT設備之管理介面(例如Web管理頁面、SSH、Telnet、RDP、SNMP等)不得直接開放網際網路存取;
確有遠端管理需求者,應透過VPN或零信任網路存取等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
聯絡人:許舜翔
電話:02-23808691
電子郵件: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9月1日

相關附件 無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