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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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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生效
相關附件
  • 保訓會函PDF
  • 修正總說明PDF
  • 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PDF
  • 市府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