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基隆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生活科技組實施計畫
基隆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生活科技組實施計畫
壹、 依據
基隆市113年科技領域總體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 加強生活科技教學,奠定學生科學及生活技能之基礎。
二、 提供校際觀摩、競賽與教學心得之交流機會,導引生活科技教學正常化與卓越化,提升生活科技教學效果。
三、 提高學生對生活科技問題探究的興趣,激發其創造思考與團隊合作,以及在競賽中學習解決生活中和科技有關的實際問題。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中華民國工業科技教育學會。
肆、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立國中學生(含完全中學)。
二、競賽日期:114年02月27日(星期四)
三、 報名規定:
(一) 113年11月11日(一)起至114年2月7日(五) 下午17時止到百福國中首頁(https://pfjh.kl.edu.tw/news/2176) 或https://forms.gle/pHBNCf4Pc8gyPob29進行網路報名,並下載列印紙本報名表,核章後請寄至e-mail: klpf.maker@gmail.com,本校收到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學校承辦人,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二) 第一階段以各校報名一隊為原則,第二階段則開放剩餘隊數供各校第二隊報名。
(三) 若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張明德組長(02-2451-1158#14)。
四、 競賽方式:
(一) 參賽學生組別與學校參賽隊伍、人數規定如下:
1. 各校得先行舉辦校內初賽,選派優秀學生組隊報名參加。
2. 各校至少報名1隊 (每隊至多3人)。
3. 每隊至多2名指導老師(可重複指導,須為該校授課師資)。
(二) 創作競賽題目
1. 創作競賽題目已公告於下列網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http://www.tahrd.ntnu.edu.tw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https://www.kl.edu.tw/v7/eduweb/
基隆市百福國中:https://pfjh.kl.edu.tw/
2. 創作競賽所使用之材料,由主辦單位提供,不可自行製作攜入會場。
3. 各校應自備工作服及防護眼鏡、耳罩,主辦單位不另行提供。
(三) 競賽命題範圍以現行國中生活科技課程內容及教育部審定國中生活科技教科用書內容為主。
伍、評選
一、由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延聘教授進行命題與評審。
二、計分項目:詳見競賽題目之公告。
陸、獎勵
一、市賽
(一)特優1隊、優等2隊、佳作3隊、最佳創意獎4隊、精品獎4隊、團隊合作獎4隊。
(二)每隊頒發每位學生獎狀1紙。
(三)前列名額得由評審委員視參賽隊伍數及競賽成績酌予調整。
(四)獲特優、優等及佳作隊伍之指導老師,依據「基隆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進行敘獎,特優嘉獎2次、優等嘉獎1次、甲等獎狀1紙。
(五)獲精品獎、團隊合作獎、最佳創意獎隊伍之指導教師,頒獎狀1紙。
(六)參加市賽與全國賽獲獎隊伍指導教師,分別給予敘獎。
二、全國賽代表
依據「中華民國公私立國民中學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實施計畫規定名額,由基隆市政府教育
處薦派特優1隊、優等2隊。若全國賽尚有名額,則根據競賽項目得分名次依序薦派。
柒、經費
本案所需經費由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捌、 附則
一、本案承辦學校,依據「基隆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核予工作人員行政獎
勵。
二、參與本活動人員請准予公假(課務派代)登記。
三、有關競賽之申訴疑義,應由指導教師以書面(如附件6)向承辦單位提出,申訴事項以比賽
規則、秩序及參賽人員資格為限,並須於競賽成績公布1小時內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玖、其他
本實施計畫經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