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及研習訊息及宣導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5第十三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及海報,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4047A號函辦理。
二、遴選獎項與資格:
(一)終生教育奉獻獎
1.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每年以遴選1人為原則。
2.被推薦者資格:
(1)曾任或現任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大專院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年資40年(含教育行政)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2)終生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具有卓越成就之教育人員,其貢獻足堪楷模,且樹立教育典範。
(二)典範教師獎
1.獲獎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1至3名為原則。
2.遴選組別:共6組,分別為大專院校組、高級中等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特殊教育學校組、幼兒園組。
3.遴選對象:現任公私立各級學校(大專院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擔任15年以上之校長、專任(技)教師、特教教師、園長、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
三、「終生教育奉獻獎」與「典範教師獎」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不得跨組)。
四、報名方式:請填寫推薦表及線上表單,並郵寄紙本資料至主辦單位。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星期一),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倘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02)2762-9118。